大学生传销致死他人案在东莞中院牛山审判庭开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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伴您休闲网社会频道 时间:2011-03-03 09:08:51 来源:网友上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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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差1200元钱的“加盟费”,落到传销团伙的湖南人刘昌智被传销团伙成员殴打致死,并被抛尸珠江。昨日上午9点10分,这宗大学生传销致死案在东莞中院牛山审判庭开庭,9名被告以故意伤害罪被起诉,由于被告人较多,昨日该案审了一整天,并将择日宣判。
  东莞中院牛山审判庭内,9名被告坐成一排,他们都是大学生,看起来很斯文,其中有6个戴着眼镜。据了解到,这个传销团伙成员多为刚走进社会的大学生,成员之间多为同学、校友、师兄师妹的关系。9名被告中,两名女性何某芬和牟某鑫是高中同学,何某芬先入伙,后以介绍网络营销的工作为由将牟骗入。
  
  自2006年起,吴某亮、杨某、刘某星、曲某江、牟某鑫、于某山、焦某、何某芬先后来到东莞市东城区“杏花村”、“凌云”等封闭管理的传销窝点,以推销“瑞士金表”为名,要求参加者以缴纳3800元费用取得加入资格,并按照A、B、C、D、E组成“五级三阶制”层级进行管理和取得报酬,并引诱、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。
  至案发时,刘某星、牟某鑫、于某山、何某芬均是B级经理,吴某亮、杨某、曲某江、焦某均是C级大主任。其中刘某星更兼任片长,分管“杏花村”、“凌云”多个传销窝点,负责人员安排、资金调配等重大事项。
  2009年12月9日早上6点多,牟某鑫向刘某星请示后,电话安排吴某亮、杨某、曲某江来“送人”。随后,3人来到“杏花村”的新人房,一顿口头说服无效后,对刘昌智拳打脚踢,逼刘打电话筹钱。下午,于某山等人也加入对刘的殴打。最终,刘昌智交出了600元现金,并打电话叫朋友汇来了2000元钱。因为还差1200元钱,吴某亮等人再次对刘昌智实施殴打,直至刘失去反应。随后,刘某星赶到现场确认刘昌智已经死亡,遂与吴某亮等人商量决定抛尸。
  吴某亮、刘某星等人将房内床单撕成布条捆绑刘昌智的尸体,用被单和床单包裹好装入绿色袋子。由吴某亮、杨某、曲某江搭乘出租车到广州,将尸体抛入珠江。因为弄出了人命,9名被告人先后离开东莞。
  尸体于12月29日在广州市上滘船厂附近水域被群众发现。因心理压力过大,2010年3月12日,曲某江到河南省兰考县公安局投案。同年3月25日,吴某亮到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投案。
  9被告共同特征:1.学历高。他们中有7人是大专学历,两人大学本科学历。刚走进社会不久。2.年纪轻。最大的出生于1981年,最小的是1986年出生。3.出身似。从户籍所在地来看,他们绝大部分来自农村。4.关系密。多为同学、校友、师兄师妹等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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